有效的: 7/1/1982 |
修改: 7/1/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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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D. 506..–03: 教职员工预约 |
描述教师试用程序约会
亚利桑那州立政府政策手册 - 6–201
总参谋办公室 the University
保单-eligible faculty
任命在助理教授,副教授或教授等级的教师可能会收到试用期约。缓刑的目的是提供符合人权资格的教师,其中有机会开发和展示符合机构的任期标准的能力,并为机构提供评估教职员工的能力。
除下面提供的,试验期从初始预约开始。如果是个人’我们的任命始于春季学期;任期时钟始于以下秋季学期。
这 人事行动的时间表 可在大学普通话办事处的网站上提供。
聘请尚未完成商学论众或其他终端度要求的助理教授的个人将在教师,ABD的等级和工资上任命,并且必须在就业第一年内完成学位要求。如果他们未能这样做,他们可能会在任命的第一年结束时终止。如果他们在第一年的秋季学期完成了学位要求,则指导员,ABD可能选择两个选项之一:
或者
所有100%的FTE教师在助理教授等级指定的是,最多占六年的时间来申请任期。副教授或全教授的约会最多有四年的时间在申请任期,除非提供信函指定替代时间范围,不超过六年。在一个或多个年份不到100%FTE的符合权职位工作的个人可能会延长试用期。在这种情况下,贡献质量应与具有常规试用期的个人的质量相同,但贡献的数量应与FTE努力成比例。
在批准不到100%的FTE任命时,必须由学院议员,学术单位主席和监督院长以及大学总体办公室签署协议和签署协议。陈述个人正在为特定的FTE预约工作,为期任期和促销期望,试用性审查的时间限制(如果适当),以及任期审查的最大时间限制。
希望在其要约信中指定的年度愿望审议任期的教师应与其主席/董事和/或院长磋商,以便在最终试用年度之前审查和建议在任期内审查和建议。如果拒绝申请提前任期,教师可以持有常规合同的试管会状况,直到强制性的任期审查完成,或者可能会收到条件合同,或者可能不会按照规定续签 ACD. 508.–01, “Nonreappointment.”
看 ACD. 506..–04, “Tenure”有关任期评论的信息。
试用期的延期
在特殊情况下,总统或总统’S Designee可能会扩展试用期。教师可以要求,不迟于今年前一年中的秋季学期,他们的任期审查计划,延长试用期。如果授予此类请求,则教师在任期决定时不得缴纳额外要求。该请求通常将以书面形式向学术单位和监督院长的董事,他们可以咨询相关人事委员会(如果在章程中规定)并将请求与建议转发给大学的知识。批准过程必须包括试用检验审查时期的协议(如果适用)和任期审查。
扩展请求可以基于以下情况:
或者
为奖学金,访问任命和研究补助金的专业原因授予一年的休假将不会中断试用阶段的序列,除非由大学的总体办公室核准并批准了例外。个人可以申请多个延期,并可在总统或总统批准后延长休假’s designee.
年度反馈关于任期的进展
在与单位教师咨询后,学术部门主席/董事负责每年会面,并向每个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提供有关他或她的专业发展和抵御收入任期的进展。学术部门的主席/董事将向教师会员提供书面摘要。此反馈通常会与年度绩效评估提交的相同材料同时。但是,对试用权教师的任期进展的反馈与年度绩效评估不同。前者解决了学术单位’估计未来承诺。年度绩效评估总结了先前评估期(通常一到三年)的绩效。
试用评审审查可以为计划的年度反馈的目的服务于其预定的一年。
试用评论
除了对任期进展的年度反馈外,所有试用机构必须通过其试用期中途收到正式的试用期审查(例如,六年的试用期的第三年,或在协议中指出)。试用检测审查的目的是向教职员会员提供对赚取任期的进展,并评估保留是否合适。审查过程是保密的。
试用期审查应与实际的实际审查相比非常相似,但不寻求外部评估信件。学术单位人事委员会,学术单位主席,大学人事委员会主席和监督院长所有审查材料。有关学术单位章程的大学试用审查要求的信息,请参阅 P3, “学术单位章程的大学教师试用,任期和促销要求。”有关试用审查文件内容要求的信息,请参阅 P2, “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指南的试用或条件审查.”
每个级别的审稿人写正式,独立的评估。在试用期审查下的教师可以通过主席和/或正在制定的建议的院长向口头通知。在完成试用审查后,院长将通知主席/董事,以书面批准,无条件保留,或者为后续一年提供终端委任。院长必须将建议终端任命的个人审查转发给大学总体批准的终端委任;在所有决定,包括本大学总体核准的所有决定,包括终端任命,不得向教师传达保留决定的通知。
接受试用性评论的教师将通过学术单位椅/董事的董事/董事董事/董事已收到院长的滞留决策书面通知,以书面形式通知成果。在教师会员被告知保留决策时,他们还必须获得在试用审查进程中提交的书面审查的副本,例如教师人员委员会,学院人员委员会,学院人员委员会,和大学院长。
建议为条件预约推荐的教师成员必须通过他或她的Dean不迟于4月10日通知。该教师将有30个日历日与院长提出审查该决定的原因。如果5月10日未收到请愿书,则不会重新考虑条件合同。
如果向教师提供有条件任命,则院长必须向要在特定时间段内(一般一年)内必须满足的条件的教职员工的书面陈述,以便在条件下返回试用证状态年。院长必须向大学总成员办公室发出一份教职件的条件约会和每个教师的具体条件。
当向教职员工提供有条件预约时,必须在条件陈述中规定的期限内或附近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已满足。如果达到条件,教师将在次年期间收到试用期。如果条件尚未满足,教师将在次年期间收到终端预约。
看 P2, “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指南的试用或条件审查”有关必须提交审查的材料的信息。
终止通知
将于大学或指定人员的总体上以书面形式通知将不会保留或获得终端委任的教师。
笔记: | 非妥协的决定不限于试用评论的多年;它们可能在试用期间的任何一年内。 |
收到终止或终端委任通知的教师不允许申请任期。
终止或终端预约通知应按照以下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供:
个人可以致力于遵守试用检测审查的投诉 ACD. 509.–02, “教师的委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