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 4/30/1990 |
修改: 7/1/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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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D. 812:记录存储和 Destruction |
建立和维持积极和持续的计划 记录的经济高效存储
亚利桑那修订了法规 § 41–1346
大学总体的办公室
每个大学学术单位的负责人应:
和
这些记录的存储和管理必须遵循所概述的策略 件 703, “记录存储和破坏。”
偶尔,总法律顾问办公室可能会发出通知,以保存学术单位或由于索赔或威胁诉讼而对学术单位或学术单位的特定雇员提供证据。保护证据的这样的通知取决于学术单位的优先权’■记录保留和销毁的现有时间表。任何问题都应该针对一般律师办公室。
有关存储和销毁记录的更多信息, see the 物业控制系统策略和程序 Manual—件 703, “记录存储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