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 10/1/1995 |
修改: 7/1/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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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p. 206:研究的客观性—披露财务利益和利益冲突管理 |
促进研究和其他赞助项目的客观性 通过建立保护设计标准的活动, 行为,并从潜力报告外部资助的项目 调查人员偏见’S冲突的经济利益, all 主要的 investigators (PIs) 并需要共同的调查人员 to disclose their 重大金融 interests (定义 rsp. 004, “Definitions”).
45 联邦法规守则 Part 94 §§ 1–6
国家科学基金会 奖励和行政指南,第四章,A.,利益冲突政策
公共卫生管理监管42 联邦代码 Regulations Part 50 Subpart F, “申请人的责任促进寻求PHS资助的研究的客观性”
亚利桑那修订了法规 § 15–1635 and §§ 38–501 through –511
亚利桑那州立政府政策手册 - 6-908 and 3-901
知识企业发展办公室(肯定)
所有调查人员进行 研究 和/或大学的其他赞助活动提供资金 来自大学外的任何公共或私人来源
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拥有全面和相关的政策和指导方针,可以解决ASU员工,与私营企业的互动,以及披露利益冲突。该政策共同努力,为员工设定高标准,确保ASU研究成果的完整性,以及ASU员工与行业和其他与大学相关活动伙伴关系的互动。
预计大学员工将遵守所有联邦和所有联邦 与利益冲突有关的国家法律和大学政策, including 亚利桑那修订了法规 §§ 38–501 through –511 and the 学术事务政策和 Procedures Manual, ACD 204.–08, “Conflict of Interest.”
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和公共卫生服务(PHS),包括国家卫生研究院(NIH),要求所有调查人员向大学披露,每个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财务利益。必须在提案到本赞助商提交之前的所有披露,并在收到任何资金后在收到奖项后更新。该大学要求所有调查人员提交年度披露声明的重大兴趣。
有关更多信息和表单,请参阅伴随的伴侣程序和信息 研究诚信和保证办公室.
有关利益冲突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和
有关ASU服务条件的更多信息, 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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