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 1/1/1980 |
修改: 7/28/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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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M. 304.–14: Student Employment Records |
确保正确处理学生就业记录
经济援助和奖学金服务/学生 Employment
家庭教育权与隐私法 1974 (也称为Buckley修正案或 FERPA)
所有招聘和招聘学生记录 员工包括联邦工作研究计划下的学生,应在终止之日后保留在档案上三年。 Kenexa Brassring E-Recruitment系统将维持电子记录,招聘部门负责保留任何适用的面试票据或将这些票据上传到电子招聘系统中。
雇用部门利用kenexa Brassring电子招聘系统中的两个学生租赁步骤中的任何一个,独立申请人审查和记录保存(仅限学生)或独立优惠信和记录保存(仅限学生),以维持所有的副本所有申请人外肯萨酱电子招聘系统外使用的位置记录纳入此地位,包括该部门的内部面试评估表,任何适用的面试说明和/或要约信件,至少在终止日期后三年。
FERPA法规适用于所有学生就业记录。作为学生身份雇用的个人的所有记录"education records."因此,需要个人的同意,以便提供参考信息。只有学生的书面同意,只能在没有学生的职位释放所就业日期。